2020年泸州市第二次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时间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我中心2020年10月15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泸州市第二次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疫情期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现将2020年泸州市第二次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时间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予以公告。
一、时间安排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1月24~28日,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9日(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相关旅居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2020年11月23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上机考试,考生须在考室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3分钟,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后,再进入考室。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考试。
(八)考生须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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